来源:瑞安新闻客户端(部分内容来自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记者:徐思佳
最近,记者了解到,瑞安一男子胡某某,在监狱服刑期间,还能作为主申请人,申请并享受瑞安市保障房政策?!
(资料图片)
近日,瑞安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在收到基层综合业务应用系统平台发出的红色预警后,立即对该问题进行核查,3天内查实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服刑人员不能作为住房保障主申请人,也不得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因此胡某某服刑期间,该户保障面积应由45平方米变更为30平方米。该组限期督促该户变更申请人为其配偶,并补缴租金1822.5元,同时对在此事中负有监督管理责任的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工作人员金某某给予责令书面检查处理。
想“钻漏洞”
没门!
瑞安“智慧监管”平台
让保障性住房"有保障"
针对基层综合业务应用系统平台红色预警反映出的社保缴纳地变更后仍享受原地市保障房政策、服刑人员享受保障房政策等问题,瑞安市纪委监委举一反三,协同市国资办、住建局等部门组成工作专班,开展保障性住房专项监督。为打破信息孤岛效应,推动职能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责任,提升监督的实效性和敏锐度,工作专班与社保、工商等部门建立数据交换机制,归集全市2727套保障性住房基础信息,建立完善的信息库,聚焦公租房转租、公职人员违规享受公租房等易发问题,实时开展关联分析和对比碰撞。
针对数据碰撞发现的保障性住房长期空置、转租转借等不易发现的问题,工作专班坚持问题导向,督导市住建局创新管理方法,通过安装智能门锁、水电月查,实时掌握在保家庭的入住、用电、租金缴纳等情况,及时发现不规范问题。目前,全市3个公租房小区已实现“智慧门禁+水电月查”系统全覆盖。
“我们建立了‘室组地’全流程闭环管控机制,由案管室牵头协调,14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和23个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通过人员和资源共享,确保每个预警都能在15个工作日内得到有效处置。”瑞安市纪委监委案管室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共收到住房保障领域红色预警28条,查实问题19起,书面检查9人次,约谈提醒4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