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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降水、强对流天气风险预警
据漯河市气象局2023年6月28日17时发布的《重要天气报告》(第14期):受大陆暖高压脊控制,6月30日至7月1日,最高温将达37度以上。7月1日夜至3日,受高空低槽和中低层切变线共同影响,我市有一次强降水过程,强降水集中时段为7月1日夜里、3日夜里。
降水、强对流:今天夜里到明天白天有阵雨雷阵雨。7月1日夜里到2日夜里阴有中到大雨,局部暴雨;3日有暴雨。过程累计降水量120到160毫米,局部伴有短时强降水(最大小时降水量40到60毫米)、雷暴大风(8到10级)、局部冰雹等强对流天气。
高温:6月30日至7月1日,受大陆暖高压脊控制,日最高温可达37度以上。7月5至6日将再次出现37度以上的高温天气。
具体预报如下:
6月29日:阴有阵雨雷阵雨,偏北风2-3级,26/33℃;
6月30日:晴间多云,偏南风2-3级,23/37℃;
7月1日:晴转阴,夜里有中到大雨,东南风2-3级,23/37℃;
7月2日:阴有中到大雨,偏北风2-3级,25/31℃;
7月3日:阴有暴雨,偏北风3级,25/27℃;
7月4日:阴转多云,西北风3-4级,23/29℃;
7月5日:晴间多云,西南风2-3级,23/37℃。
防御指南:
1.压紧压实责任。各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落实好降水、强对流天气各项防范和应对措施,及时加强会商研判和防范应对,减少各类因降水、强对流引起的突发事件和安全生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平稳、有序。
2.加强宣传引导。气象、应急部门要加强对降水、强对流等天气的监测预警,采取多种方式向社会公众发出气象预警信息和防灾避灾提示工作。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加大社会宣传引导,加强对降水、强对流等天气的安全防范和应对避险知识宣传,提高群众防灾减灾救灾意识和能力。
3.注意交通安全。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加大对各重点路段、要害部位的巡逻管控,及时疏导维护交通秩序,必要时对重点积水路段实行交通管制,尽力确保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的安全畅通。城管部门要做好城市内涝防御准备,备齐排涝设备和抢险力量,做好强对流天气防范,保障城市安全顺畅运行。广大群众外出时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注意携带雨具,做好个人防护工作;下雨天道路湿滑,行车时要放低车速,注意保持车距,不要急踩刹车;不要将车辆停在高楼、大树下方,避免在大树、屋檐等区域停留,远离广告牌、临时搭建物等,以免因吹落的物体造成损伤。
4.确保生产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间断开展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和次生灾害发生。强降雨时段,户外工作人员和行人应暂停或减少户外作业和活动,尽快进入室内,或是进入能避雨、避雷、防风的场所;应切断低洼地带有危险的室外电源,关好门窗,加固围板、棚架、广告牌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妥善安置易受强对流天气影响的室外物品,遮盖建筑物资。应急、住建、城管、工信、消防等部门要加强对工矿商贸、危化、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和整治。其他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落实防范措施,严防事故发生。沿河属地政府及水利、水文、河道、城管等部门要加强对重点水域的安全管理,加强巡堤查险,避免降水时段在河道内从事相关活动,防止溺水现象发生。
5.全力保障民生。通信、供电、供水和供气等部门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加强通信网络、电缆、供电、供水等设备的维护,及时排除各类故障和隐患,防止强降水天气造成的线路、设施受损,切实保障群众生产生活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生活平稳有序。农业农村部门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科学指导,重点强化设施农业种植户、畜牧水产养殖户等部位的防范工作,力争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教育部门要加强学校放假期间校舍管理和学生出行安全教育,重点做好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要组织医疗卫生应急队伍,做好应急准备。文化和旅游部门要根据天气变化督促相关景区适时关闭,并及时疏散游客,确保人员安全。
6.加强应急值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通讯畅通,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工作。各级各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救援力量要做好应急备战备勤,确保遇有突发紧急情况能够快速出动、有效处置。广大居民群众遇有紧急情况或发现安全隐患,请及时向属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以便及时处置和抢险救援。各县区各部门要及时查灾核灾,如实准确上报灾害信息。